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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宾
高级合伙人
精专领域:
公司法律顾问、政府法律事务、投融资、金融证券等
陈海宾,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司法部优秀律师,湖南省优秀律师,兼任湖南省九届律协监事、湖南省直会员所管委会委员、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立法咨询专家、湖南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民事行政咨询专家、湖南省国资委企业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评审专家、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专家、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陈海宾律师先后担任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顾问经验。在公司法律顾问、政府法律事务、投融资、金融证券等方面有较高的造诣。曾成功代理湖南沅陵xx矿业公司诉xx厅行政赔偿案(标的额31.6亿元)和湖南省xx房产公司诉衡阳xx局行政补偿案(标的额6亿元)等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陈海宾律师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立法,充分发挥律师的参政作用。曾先后参与《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立法、参与制定《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条件规定》、《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广告法>办法》(地方性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使用指南》等30多部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陈海宾律师服务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局,作为湖南省国资委首家国企混改试点单位xx设计院的混改首席律师,以其特有的法律实务能力推进了该项目的成功落地实施,为湖南省国企混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陈海宾律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恪尽职守、执业为民,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己任,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身份,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和湖南律师事业发展增砖添瓦。